厦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实行许可制度。
三、受理条件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3、施工单位人员素质与数量应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相关规定;
4、应拥有满足申请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
5、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文件手册;
6、施工单位业绩应达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相关规定。
(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八条
1、具有法定资格;
2、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并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试压、检验检测等工作的需要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
5、建立能够确保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性能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6、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7、能够保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安全性能。
(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五条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
3、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经验;
4、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以满足焊接、胀接、起重、切割、弯管、筑炉、试压、热处理及无损检测、电器仪表等工作的需要;
5、建立能够确保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
6、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7、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2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及湖北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四)压力管道安装许可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第八条
1、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安装条件,包括办公条件、安装设备与工艺装备、试验用的厂房场地、原材料和管道元件存放保管场地;
3、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设备、无损检测设备、理化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和试验条件;
4、具备主要的安装工序和完成终检验工作的能力
四、办理程序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十二条: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九条: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六条: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第十条: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鉴定评审、审批证。
五、申请材料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十三条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
2、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1份);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办理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第十一条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1份);
3、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设备、人员、专业分包、质量管理等情况) (复印件1份);
4、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包括哪些内容?需讨论)
6、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七条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 (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包括哪些内容?需讨论);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第十一条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附电子件);
2、单位概况(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5、质量保证手册(复印件1份);
6、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