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由中央办公室提供的培训不作为利益冲突,中央办公室应确保其审核员有接受过培训,包括与所审核的多现场成员相适用的Zui新的FSC政策,标准和程序文件
7.16.5中央办公室审核方案
如果每次被认证机构审核到,没有内审方案要求
中央办公室对每一个多现场成员应实施一个初次的审核以确保他们符合相关COC要求和任何中央办公室在其加入多现场信证前所建立的附件要求
中央办公室应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审核证实其满足适用的要求
7.16.6中央办公室应为多现场成员提供相关的文件包括:
a) 适用COC标准的复印件
b) 由中央提供的程序文件复印件
c) 解释认证机构和ASI的有权对多现场成员实施外部的评估(包括未通知的审核)
d) 解释认证机构,ASI和FSC的关于collecting and publishinginformation的要求。
e) 解释多现场成员在多现场认证中的义务,如:
i. 追溯到FSC认证的材料或产品控制要求的使用
ii. 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认证机构或是中央办公室所提出的CAR的要求
iii. 所销售的产品需要在其认证范围内的要求
iv. 正确使用所分配的证书分代码和FSC 商标的要求
7.16.7参与地址的要求
每个多现场成员应:
a) 指定一位代表其有权负责确保适用的标准和中央办公室的程序要求得到实施和遵守,包括任何外包的活动,该代表应是中央办公室的联系人
b) 符合适用的FSC COC 要求
c) 符合中央办公室规定的适用于多现场成员的要求
d) 对中央办公室或是认证机构提出的问题能快速反应
e) 当与符合多现场认证有关的内容发生改变时应通知中央办公室,如所有权,程序,员工,过程活动发生改变。
f) 能全程配合中央办公室,认证机构或是ASI实施的审核
g) 确保中央办公室或是认证机构所提出的CAR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对于FSC认理论上的产品,多现场成员可以使用其分配的分代码在销售文件上
参考文件<多地址认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