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拍摄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一、事项名称:《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乙种)》申办许可。
二、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三、申请条件: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申请《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乙种)》。
四、办理流程:申请机构在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度业绩审核时,向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五、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
3.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4.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和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