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3、施工单位人员素质与数量应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相关规定;
4、应拥有满足申请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
5、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文件手册;
6、施工单位业绩应达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