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 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 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 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 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 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县级教科局。
四、 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 对符合条件的 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 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 、办 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