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一)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地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地资格;
(二)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地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地能力;
(三)具有健全地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地管理制度;
(四)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地设施、设备;
(五)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六)具有保证网上交易地资料和信息地合法性、真实性地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