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设立或申请变更、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将领取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从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地税局获悉,12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实施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原有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据介绍,申请人只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属地工商所办理注册登记,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也无须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但其他涉税事项仍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原需要使用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12月1日后,将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傅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两证整合’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两证整合”改革不设过渡期,也就是说不强制换照。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如果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换照,其原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将继续有效。新旧两种营业执照的区别只在于一种有税务登记证功能,一种没有税务登记证功能。
需要准备好需要的资料,自己要先准备好经营需要的门面信息以及个人信息等等,就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之后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具体的费用以实际收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