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前准备: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消毒品,大部分消毒用品既是危化品,也是危险货物,报关单据除相关法规要求的单据外,还包括下列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1.具体申报时,一般申报要素外;
2.出口危险化学品须向产地海关申请检验;
3.出口申报时,同样需录入相应的检验检疫名称及危险货物信息;
4.在所需单证一栏需勾选“电子底账”,以备口岸通关核查。
5.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持相关材料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6.检验合格后取得《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7.对绝大部分消毒用品而言,目前商务部并未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相关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酒精浓度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其税号22071000涉及G证即《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监管,出口企业须向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申请并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时签发的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