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汽车业、电子制造技术在全球可称排,而德国汽车在世界各地商人和消费者都受欢迎。而且德国的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销量也一直排列前名。德国的“品牌保护”意识强烈,投资者在德国注册商标,不但可以得到该国的保护,对品牌给投资者取得更广阔的战略市场。 德国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在德国商标可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申请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登尼特除了提供全球公司注册注销(提供地址),代理记账报税,许可证书代办外,还提供全球商标专利注册、各地银行开户、条形码注册、文案策划等服务。
一、德国商标注册概述 德国现行的商标法为1979年后修订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商标法》。德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部门为德国专利商标局(DasDeutsche Patent- undMarkenamt,以下简称“DPMA”),DPMA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有无使用禁用标记、拟注册商标是否与已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相同或类似、拟注册商标是否具备一定“识别性”等。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DPMAdirektWeb或DPMAdirektPro进行线上申请,或者向DPMA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线下申请。对于在德国没有住所或经营地址的申请主体,应委托持有德国律师执业证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代理人,向DPMA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二)申请主体 依据德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类型 德国现行商标法,主要将商标类型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1.普通商标 普通种类包括:简单文字商标、组合文字/图形商标和简单图形商标(不含文字元素),有三维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位置商标、示踪商标、图案商标、运动标记、多媒体标记、全息标记和其他类型的标记。 2.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的所有人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协会,不同于商标传统的区分产品和服务的功能,集体商标于协会成员使用,是获得协会对产品来源认可的凭证。 3.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独立机构对商品/服务的某些特征进行认证,可供多家公司使用。任何非商品生产商、贸易商或服务供应商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是证明商标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