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体户不经营要注销是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的,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适用于依申请注销和依职权注销两种:
1.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经营者还可选择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委托的代办公司去办理,仅需适当的服务费用。采取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切实简化注销流程。
2.个体工商户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登记机关实行依职能注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并确定难以恢复经营的;连续两年及以上不进行工商年报且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但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
厦门个体户简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若个体户没有被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或不属于在2016年实行“两证整合”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都可申请简易注销。厦门个体户办理简易注销时,需提供这些资料:
1、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在签字确认;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