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设计申请专利需具备的要素
外观设计具备以下要素,才能申请专利。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特定的产品。
(2)设计必须由产品图案、形状或颜色、图案和形状的设计组成。花形指通过各种方法设计出来的各种线条的排列或组合;形状指产品形状具有三维空间,即产品或零件外观的装饰形状;颜色指图案中使用的颜色或其组合,应理解为除了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本身之外的装饰颜色。
(3)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任何有美感的设计都必须是肉眼能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并不能让人产生美感,是否是有美感的设计必须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
(4)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适合工业应用是对设计工业实用性的要求。也就是说,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可以在工业上进行大量的复制生产,包括通过手工业进行大量的复制生产。
外观设计具备以上要素,就能申请专利了。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材料及照片、图片要求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的材料
(1)产品技术交底书,包括发明名称,特点,产品六视图及立体图,图片可为产品产品实物照片或设计图。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单位,则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照片的要求
(1)照片应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照片应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三、图片绘制要求
(1)图片应参照中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
(2)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3)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图片,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4)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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