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叫中心许可证简介
呼叫中心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简称,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它是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与计算机技术,如IVR(交互式语音800呼叫中心流程图应答系统)、ACD(自动呼叫分配系统)等等,可以自动灵活地大量处理各种不同的电话呼入和呼出业务和服务的运营操作场所。呼叫中心许可证可分为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跟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
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是指企业的业务可以发展至全国,需要到北京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业务接入号码以95开头;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是指业务只能在本省经营,审批部门要去所在省会的通信管理局,审批通过后业务接入号码以96开头。
二、呼叫中心分类
根据分类,这些企业要办理呼叫中心资质
按呼叫类型分类
呼入型:受理电话呼入的如客户投诉、报修、订单受理等。
呼出型:手工呼出电话营销、自动外呼系统、语音通知系统等。
混合型:综合功能型的呼叫中心。
按运营模式分类
自建型:企业自建,完全掌控呼叫中心的所有数据信息,一次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