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在北京、、重庆、昆明、西安、兰州、银川、乌鲁木齐、广州、武汉、长沙、济南、石家庄、大连、沈阳、南京、广东等地均设有分支机构和自行管理的仓库及一大批长期合作的车辆。均能为贵公司产品达到各地的接货、入库、配送提供服务。
商务部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局长罗俊杰,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司一级巡视员韩建平,介绍《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主持本次会议。
高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大家都知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对已核准的10个国家正式生效,商务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有关情况,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先生,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女士,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局长罗俊杰先生,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先生,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司一级巡视员韩建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我是发布会的主持人、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
请余本林司长向大家介绍一下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之后几位发布人将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下面,请余本林先生作介绍。
余本林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RCEP谈判和生效实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RCEP生效实施工作。物流总书记多次就生效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部署。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与成员方一道,推动协定在2022年1月1日如期生效实施。
RCEP是全球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RCEP的生效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稳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也有利于我稳外贸稳外资,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助力。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下面我就《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协定签署以来,商务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信息,走进地方、行业、企业认真听取高质量实施协定的建议。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地方和企业对抢抓RCEP机遇期待很高、积极性很强。全国各地方都在积极研究对接协定发展机遇,很多省市正在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特点,研究针对性对接RCEP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并初步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企业利用协定的热情高涨,协定生效后积极申请RCEP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获得了真金白银的关税优惠。也有不少地方和企业反映,在对接RCEP协定和利用协定优惠政策时面临一些困惑和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加强指导。
在此基础上,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把握RCEP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地方、行业和企业抢抓协定发展机遇,全面履行协定承诺,协调国内对接行动,推动企业适应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加充分的竞争,更大程度开拓区域和全球市场,以高质量实施协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些意见了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好做法、好思路,也回应了地方和企业的期盼和诉求。在反复论证完善基础上,《指导意见》已正式发布。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指导意见》全面贯彻物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把握RCEP发展机遇与推动地方和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紧密对接。《指导意见》共涵盖30条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着眼高质量实施协定,对地方和企业有针对性对接协定各领域开放和规则提供全面指引。《指导意见》围绕RCEP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开放承诺与规则,提出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合作、提升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内容全面,任务明确,针对性较强,为各部门各地方高质量实施协定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从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角度,要求高标准实施协定贸易便利化规则、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这些指引不仅符合我国自贸区提升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也符合全球经贸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意见》还纳入风险防控的政策指导,体现了开放与安全的平衡。
二是聚焦提质升级,以质量提升和标准合作,促进制造业升级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出结合RCEP实施,开展制造业技术改造,加大重要产品和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通过高质量实施RCEP,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通过质量提升,增强企业深入参与区域市场竞争的能力。利用好协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机遇,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交流,促进区域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制定。更加积极对接,加大国际采标力度,积极参与制定,推进RCEP区域标准协调与合格评定互认合作,激发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是突出公共服务作用,要求深入开展培训,高水平做好配套服务,帮助企业抓住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地方、企业和行业的宣传培训,指导地方和企业全面掌握用好协定规则。《指导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加强配套服务的指导建议,帮助企业抓住协定机遇,包括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水平,加大区域贸易人民币结算力度,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便利企业获得协定查询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和各类重要展会的促进作用等。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指导和服务广大企业熟悉掌握协定的优惠关税承诺和各领域规则,切实享受RCEP红利,为稳外贸、稳外资、稳增长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感谢余本林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围绕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请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指导意见》用了较大篇幅谈要帮助企业用好RCEP,开拓外贸市场,加强投资合作,支持“稳外贸稳外资”。请问商务部在上述方面对企业有哪些具体建议?《指导意见》将给市场主体享受协定利好带来哪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