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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3大误区

更新:2023-10-31 13:09 发布者IP:36.249.200.124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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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泰利(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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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泰利(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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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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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瑞灿
注册资本501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其他日用品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
公司简介南方泰利(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出口服务证书(CESASOPC&SCVOC)、验厂项目(SA8000/BSCI/SMETA/Sedex)及医疗器械体系及检测服务;知识产权体系;高新项目产品、绿色工厂等项目服务涉及制造、工商贸,食品医药、it信息安防技术、节能及新能源、机械制造及物业管理行业;公司创始人本着争创一流的认证企业为愿景;本着为中华之更强服务好广大企业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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