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2025-04-23 10:00 59.57.152.159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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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佰事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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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佰事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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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20115MAAM020X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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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E7号楼1单元23层10号[花果园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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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享受主体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企业或个人
政策内容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享受条件1.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2.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