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根据《电信条例》第十三条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可以仔细阅读一下标红色的这两项规定。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这里不要求实资,认缴即可)如果是跨地区的证件,俗称全网证件,或者叫部证,是1000万注册资金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这里您需要注意)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股东及法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社保证明
5、公司人员3人身份证
6、网络接入协议
7、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
8、接入服务商企业侧查询页
9、域名证书
10、注册地址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11、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