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在线填写)
(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线填写)
(三)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在线填写)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线填写)
(五)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填写)
(六)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子版,申请表单内下载模板,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
(七)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八)申请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中的公共查询页面截图;
(九)网络接入协议及接入单位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跨地区的需要提交涵盖云南省内)正副页扫描件;
(十)申请网站首页全截图(含地址栏及备案号)。
(一)关于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问题
根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法定的有关要求,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需符合《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条件。不属于依法必需取得许可的业务形态或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必备条件的,我局将依法不予许可。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下列业务形态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企业利用自身网站并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自身或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无其它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该网站实施销售行为的,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自行发布与企业自身相关的信息,并非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信息提供平台服务的,不属于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