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企业开设国内多方通信业务不是简单就能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办理还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电信业务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证明;
3、申办单位概况;
4、可行性报告;
5、组网技术方案;
6、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
7、其他要求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