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请尚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尽快申请备案。
2021年12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二十四条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2022年3月1日起,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官方网址为https://beian.cac.gov.cn。备案主体通过官网填报备案信息、查看备案状态,普通用户通过官网查询备案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访问https://beian.cac.gov.cn 查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仅对备案主体所提供的算法推荐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算法推荐技术进行备案,信息由备案主体自行填报,该备案不代表对有关主体、算法、产品、服务等的认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备案结果用于宣传和其他商业用途。
APP涉及到哪些功能哪些应用场景需要做算法备案的?
1、应用于在线智能客服场景,根据用户咨询内容,生成文本或语音智能回答。
2、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使用文本条件图像生成模型,生成与输入文本语义一致的图像。
3、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根据用户输入的文本内容,应用对话模型,生成对话文本回复。
4、应用于电话智能客服场景,生成用户问题的语音智能回答。
5、应用于电话智能客服场景,生成用户问题的文本智能回答。
6、应用于短视频制作场景,利用生成模型对用户上传图片、视频进行属性编辑或风格转换,生成图片、视频。
7、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使用图文匹配神经网络模型和扩散生成模型,实现生成与输入文本语义一致的图像。
8、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基于飞桨深度学习框架和对话语料训练的对话模型,生成开放域的文本回答。
9、应用于图像、视频生成场景,基于人像理解技术和视频剪辑技术实现对用户上传图片或视频的渲染处理与格式转换,生成编辑处理后图像或视频
10、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服务于图像编辑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人脸图像美颜功能
11、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