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bukehuoque的一部分。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不断扩大,也出现了一些不良信息和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一、哪些主体需要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款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生成合成类算法:我们理解,该类算法基于深度学习技术拟合一种概率分布,从而合成或生成文本、语音、图像等文件,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合成新闻、博文、帖子、评论等信息。该类算法技术同样可能适用于AI换脸APP涉及的"深度伪造"与"深度合成"等场景。
个性化推送类算法:我们理解,该类算法通过人工智能分析和过滤机制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可以实现信息内容与用户的精准匹配,例如线上购物软件通常可应用该算法,基于用户喜好为其推荐可能喜欢、感兴趣的商品。
排序精选类算法:我们理解,该类算法可以将一串资料依照特定方式排序,例如搜索引擎对搜索结果进行排序展示。
检索过滤类算法:我们理解,该类算法可以基于用户需求或法律要求,从可行的决策(推荐)方案中过滤出合适的推荐结果,例如可用于自动识别敏感字词。
调度决策类算法:我们理解,该类算法可以在资源有限但有多个进程同时发出请求的情况下,决定合适资源使用者,如作业调度算法、进程调度算法等。典型场景如网约车平台调度算法向乘客附近的网约车司机派单,并为司机与乘客提供信息撮合服务。
另外,《规定》对于算法推荐技术的类型在定义中采用了非穷尽列举的方式。从内容上看,《规定》实质规制的算法类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算法类别。例如,《规定》第十八条强调,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不得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该规定剑指当下平台经济中的"大数据杀熟"热门问题,虽然《规定》指出价格歧视行为是算法基于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的决策,但"大数据杀熟"除推荐算法外,不排除还会应用到定价类算法,因此《规定》实际适用范围可能会被扩大。
此外,《规定》将算法推荐技术的监管场景限定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范畴,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包括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可见,互联网信息服务仍可能涵盖较大范围的线上服务场景,无论是网站还是App、是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还是社交娱乐服务,只要涉及以互联网为媒介向用户提供信息,则会落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