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邦咨询公司一家专注于企业服务的集团机构,我们专注提供私募备案服务、金融牌照转让、私募基金产品服务、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注提供私募基金服务指导,我们致力于为金融企业提供高价值服务,由项目团队为您提供一对一专项服务,解决公司注册、转让等各种疑难问题
私募基金托管人
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向
证监会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报告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该境外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因私募基金财产的管
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私募基金
财产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全
面、充分解释基金合同有关条款,不得在基金合同签订前收
取投资者投资款项
子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与拟从事业务相匹配,且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子公司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名称、场所、业务人员、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六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二条 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可以同时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多种措施:
(一)《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款规定的措施;
(二)责令特定基金产品按照方式运作;
(三)责令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转由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的临时基金管理人代为履行管理职责;
(四)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应当关注基金长期投资业绩、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等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不得以短期的基金管理规模、盈利增长等作为主要考核标准
百三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健全,风险管控良好;管理能力、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Zui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具备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匹配的资本实力;
(二)具备良好的诚信合规记录,Zui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者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Zui近12个月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具备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管理的证券类产品运作规范稳健,业绩良好,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或者风险事件;
(四)有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系统设备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研究、投资、运营、销售、合规等岗位职责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组织机构和岗位分工设置合理、职责清晰;
(六)对保持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性、防范风险传递和不当利益输送等,有明确有效的约束机制;
(七)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为依法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机构,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和社会信誉,Zui近1年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Zui近3年连续盈利;入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长期战略协调一致,有利于服务其主营业务发展;
(三)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Zui近3年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10年以上境内外证券资产管理行业从业经历,从业经历中具备8年以上专业的证券投资经验且业绩良好或者8年以上公募基金行业管理人员从业经验;
(四)对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具备与基金管理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
(五)对保持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防范风险传递及不当利益输送等,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
(六)对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称;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和住第六条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
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委托,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进行自律管理 申请机构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股票、存
托凭证、债券、其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份
额以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的私募基金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加强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公》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
依法从事以下业务:
(一)非公开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管理;
(二)为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资产管理
产品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勤勉尽责,依法对基金财产和公司运作的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判断
第九十四条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关闭分支机构和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抄报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办公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第六十一条投资人交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向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私募基金
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将私募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
产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以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但对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私募基金QDLP资金出境/出海投资,
基金业协会应当对未托管的私募基金进行特别公示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金募集申请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和注册日期;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价格、费用和期限;
(五)基金份额的发售方式、发售机构及登记机构名称;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八)风险警示内容;
(九)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且不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需批准的重大变更事项,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修改公司章程条款;
(三)关闭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变更重大事项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的类型、募集资金规模等情况
实施分类公示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从代表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角度出发,依法行使权利、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和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本条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赎回款项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年度履职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留存备查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备案材料齐备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
办结备案手续并予以公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管理金融机构的机构担任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其管理的金融机构至少一家应当符合本条第(二)项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以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但对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应当基于主要投资方向和资产类别将私
募基金明确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母基
金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型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