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基础资料、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料等。在厦门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业务前,申请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是合法经营的必备条件。
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所需材料的详细分析:
公司基础资料:需提交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资料:包括其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专业技术人员资料:涉及导演、编剧、摄像、剪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证明和工作经历。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办公和制作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