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和,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申请软著提交的资料:
1、软件的说明书:包括用户说明、操作说明、设计说明等能够具体介绍出软件功能的说明文档;
2、源代码4000行(开头、结尾各2000行), 不足4000行的全部提供;
3、相关的证明文件:
a、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b、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c、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d、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