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政策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年
主要内容:该办法从是否属于敏感项目、投资主体是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两个维度,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报告等审批方式。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如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等)以及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如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等)。
备案要求:对于非敏感类项目,企业需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材料通常包括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情况、投资资金来源等。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发布机构: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年
主要内容:该目录详细列出了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敏感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
二、厦门市具体政策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
监管原则: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决策与执行:所出资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需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负面清单制度:市国资委建立发布所出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一般监管类和特别监管类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主要内容:
备案流程与材料
厦门企业在境外投资时,需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如新设、并购等)及是否属于敏感类项目,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如发改委、商务局等)提交备案或核准申请。
备案或核准材料通常包括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情况、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风险评估报告等。
三、注意事项
投资前准备: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前,应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合规经营:企业应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商业规则和文化习俗,合规经营,有序发展。
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管控制度,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国有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