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编制内审检查表?
1、对照标准和手册的要求。结合受审部门的特点。
2、选择典型的管理问题。
3、检查表的精华应在于突出受审对象的特点。
4、抽样应有代表性。
样本量至少3—4个,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适当的客观证据。
样本的种类应有代表性,才能体现出检查的客观和公正性。
5、时间要留有余地。
6、检查表应有可操作性。
要调查的问题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标准,及管理手册的规定。
具体的检查方法,(选抽什么样本,数量多少,问什么问题、观察什么事物、取得客观证据)。
7、按部门进行审核时,要包括 涉及的条款; 按条款进行审核时,要包括涉及的部门。
检查表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更新完善,但不必每次都重新编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