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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指引:
了解政策与评估条件:企业需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规定,评估自身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融资需求等,确保符合外债备案的条件。
准备备案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外债合同及融资方案材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关键条款)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等)。
提交备案申请: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
审核与备案: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后续管理: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并遵守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透明度。
厦门市中长期外债常见问题解答:
间接借用外债:企业间接借用外债也受限于发改委的监管,构成“间接在境外借用外债”的条件之一就是企业是“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该等要求引发了市场各方的重点关注。
内保外贷模式:境外母公司拟在境外举借私募债,拟由境内子公司和孙公司为该贷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担保,此情况需要办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
提交申请主体:企业应当由企业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
新增申请材料:相较于2044号文施行时外债备案登记的申请材料,办事指南新增了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的要求。
中长期贷款的主要承销商: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中,若为中长期贷款,主要承销商可以写贷款方。
56号令与2044号文的衔接:针对2023年2月10日前根据2044号文取得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项目,企业根据2044号文已获得的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依然有效,无需仅因56号令施行而重新办理外债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