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需要办理的业务
多方电话会议:通过公用电话网把我国境内两点以上的多点电话终端连接起来,实现多点间实时双向话音通信的会议平台服务。
可视电话会议:通过公用电话网把我国境内两地或多个地点的可视电话会议终端连接起来,以可视方式召开会议,能够实时进行话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通信会议平台服务。
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为国内用户在互联网上两点或多点之间提供的交互式的多媒体综合应用,如远程诊断、远程教学、协同工作等。
办理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社保证明:三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公司章程:公司概况,包括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其他材料: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前,需确保公司满足相关条件,如依法设立、注册资本达到要求、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等。
办理过程中,建议提前了解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申请顺利。
无证经营会受到相应处罚,务必及时办理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