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体资格
企业性质:需为在海南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包含“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文化经营”等表述。若未包含,需先通过海南“一窗通”平台线上办理经营范围变更。
人员配置
专职内容审核人员:至少3名,需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熟悉相关法规,接受过省级以上文旅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网络直播内容审核”专项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主播管理专员:至少1名(若签约主播≥50人),负责主播日常管理、培训及违规行为处理。
内容合规
内容自审制度:需建立直播内容全流程自审机制,包括直播前审核、直播中监控、直播后回溯,并提交《网络直播内容自审制度》。
禁止内容清单:需承诺不传播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侮辱诽谤他人、侵犯隐私、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虚假宣传、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等内容。
版权证明:直播中使用的背景音乐、影视片段、游戏画面等需提供版权授权书。自有品牌直播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著作权登记证书。
技术保障
直播系统安全:需配备直播内容审核系统,如AI关键词过滤、画面识别、弹幕监控工具,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需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二级及以上),并提交备案证明。
数据存储:直播内容(含录播)需存储至少60日,且存储服务器需位于海南境内。
主播管理
主播签约协议:与所有签约主播签订《网络直播服务协议》,明确内容合规义务、版权归属、收益分配、违规责任等条款。
主播培训记录:需提供近1年主播参加内容合规培训的证明。
未成年人保护:若涉及未成年人直播,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同意书、直播时间限制说明。
准备材料
通用材料: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及股权结构图、场所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直播类特殊材料:包括直播内容自审制度、直播内容审核系统检测报告、主播签约协议、主播培训记录、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及监护人同意书(如有)、直播时间限制说明等。
线上申报
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或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找到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入口,选择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设立,按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相关材料。
材料初审
相关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反馈补正意见,企业需按要求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现场核查
对于网络表演类等部分业务,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决定
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审核通过的,将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会说明理由。
领取证书
企业在审核通过后,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成立日期 | 2019年01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菊 | ||
| 主营产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移动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含专利事务)。 | ||
| 公司简介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游戏备案、游戏版号申请等互联网行业相关资质申请机构。专业为福建省企业、江浙沪及全国各地的企业客户提供各类相关电信增值业务、游戏公司资质的咨询、申请服务。主要业务包括:ICP、IDC、ISP、SP、呼叫中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备案、游戏版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ISO9001、3C认证、AAA认证、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