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单位
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宿舍安全工程正式启动。为确保抗震加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立即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相关人员,深入全国1500所中小学进行广泛调研,并多方听取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终编制完成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国标图集和鉴定与加固示例。
据了解,这套国标图集适用于6度至8度地区需进行抗震加固的砌体结构、框架结构的中小学校舍工程,选取了安全可靠、技术、便于施工的常规抗震加固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抗震鉴定与加固示例则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对中小学校舍多层砌体房屋、钢筋混凝土房屋等常见结构形式提出了明确的鉴定要求,并详细列出了抗震加固的常用方法和技术要点。其中,大量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实例,可作为鉴定加固人员的范本参考使用。
培训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学校抗震鉴定排查,预防房屋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安全。随着房屋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宿舍、培训机构等房屋安全鉴定及抗震鉴定排查报告成为学校办学办理相关的必要资料。在四川的汶川地震中许多学校倒塌,所以为了减轻房屋的破坏,减少地震损失,国家住建部颁布实施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该法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实行预防为主的抗震工作方针,开展学校教学楼宿舍的抗震鉴定排查确保学校可以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同时教育部主管单位规定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密集场所时需要对学校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和房屋抗震鉴定检测,并出具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同时对不合格的报告提出抗震加固或安全加固的建议和意见。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机构——学校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项目实例分析:
某幼儿园为二层混合承重结构,上部结构由钢筋混凝土柱及240mm厚砖墙混合承重,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屋盖,房屋高度为6.6m。委托方未能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经现场勘测绘制的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录附图1~附录附图4。本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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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幼儿园为二层混合承重结构,上部结构由钢筋混凝土柱及240mm厚砖墙混合承重,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屋盖,房屋高度为6.6m。委托方未能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经现场勘测绘制的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录附图1~附录附图4。本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0.10g),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建成时间,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按1个鉴定单元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
1、结构静力安全性能 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各子单元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本工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Bsu级,可基本满足现状下作为幼儿园的安全使用要求。
2、结构抗震性能本工程结构体系,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则性、房屋大高度、框架抗震等级、结构材料以及抗震构造措施等基本满足抗震规范要求。抗震验算表明,该工程柱梁构件抗震承载能力、墙体抗震承载能力满足规范要求。综合以上分析,该工程结构抗震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学校抗震安全检测鉴定过程有哪些:
1、采用钻芯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2.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梁、板、柱的钢筋配置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同时适量选取梁、柱凿槽验证钢筋直径。
3.检测钢筋混凝土梁、柱的截面尺寸及楼板的厚度。
4. 检测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及钢筋是否锈蚀。
5.截取构件中的钢筋作钢筋力学工艺性能试验。
6.查看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传力是否直接等。
7. 检测整栋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层高。
8.检测整栋建筑物的梁、板、柱等构件是否有裂缝,并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裂缝是否已造成对结构的危害等。
9.检测墙体与框架柱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筋,墙体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及圈梁。
10. 检测围护结构变形、裂缝、渗漏情况。
11.采用钻芯法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测基础尺寸,查看基础混凝土是否存在开裂、酥松等质量缺陷。
12. 用经纬仪检测整栋建筑物是否有倾斜。
13.根据检测结果及国家现行规范对该建筑物作出结构安全性鉴定。
相关注意事项:
1)对于设计资料不全的房屋,绘制出平面布置图及结构布置图;(可选项)
采用测距仪、钢卷尺等仪器先绘制出所检房屋的结构布置图,主要绘制出梁、柱、墙体的位置及截面尺寸,以及预制板的布置方式。为安全计算、抗震计算及后续加固设计提供原始数据。本项目绘制的主要平面图见附件。
2)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
(1)主体结构构件外观质量检查;(2)裂缝及缺陷的进一步检查。(3)采用PKPM程序软件计算结构安全性(可选项)。3)对房屋进行抗震性鉴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第3.0.2条规定“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