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国家安监总局陆续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各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有必要出台一个规范,对各行业已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作出比较一致的规定。为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也非常必要。
据介绍,《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基本规范》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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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