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材料:
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办理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经营许可证原件;
3.旧的公司章程(须是在工商管理局备案的章程);
4.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情况简介(没有新股东加入可不提交此项;若新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域名变更需提交材料:
在已批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变更网站,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先登陆网站国家工信部官网添加域名信息,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点击下载 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
2.新网站网址的域名证书;
3.已办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原件;
4.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
三、业务覆盖范围变更需提交材料
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公司,遇有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规定日期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
2.报告,内容应包括:原有业务开展情况、变更业务覆盖范围的资金支持等。
五、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材料
在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办理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限公司股东不变的情况。若经营主体如股东发生变化的,需按经营主体变更的规定先行提交申请。)
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点击下载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一式两份;
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旧的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复印件(包括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点击下载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一式两份;
5.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6.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的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7.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手机、联系邮件、通信地址。
七、注册住所变更需提交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注册住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办理注册住所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及工商的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4.新的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5.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旧的公司章程。
八、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办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4.旧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