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占60%以上;
(四)近三年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下同);
(五)上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六)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七)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八)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项目支持及金额:
1、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可获得一次性补贴20万元
2、招投标加分资质
3、科技贷款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