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导向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重点认定软件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轻工、电子、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
2.在我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2018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到1亿元人民币之间;
4.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5.能够积极配合市经信局开展相关工作。
6. 申报项目需符合“专精特新”定义的内容至少其中一项(见第五大点)。
7.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企业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