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获悉,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开始,在我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类金融机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都可报名参与。
考核以销售收入或总资产为参照值,报名企业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不超过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高限额;申报企业要经营3年(企业成立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31日)以上;申报当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不能为负值,近三年须有两个(含)以上的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为正值;企业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
其中,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其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A-以上;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其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以上。一般情况下,根据信用等级的企业规模要求,工业类企业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余行业的企业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应在300万元以上。
通过认定的企业不仅可获得高50万元的贴息扶持,还能申请到银行贷款、优先推荐参加市工信局举办的各类服务活动。目前,全市共有2110家中小微企业获得“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称号,培育出一大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极具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