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第23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5035-2018)有关规定,并按照标准要求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建设局负责审核推荐。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1. 企业的纸质文件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市工信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2. 建筑业企业的纸质材料按照《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5035-2018)中的相关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市建设局总工办。3.电子文件报送方式:6月10日以后,登录系统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二)时间安排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6月30日17点。请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市工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审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其中,建筑施工企业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择优推荐评审核查达65分以上的申报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自受理企业申请截止日期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