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产品的质量,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统一人员的管理,特对生产员工卫生作如下的管理规定:
1.从事生产、检验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每个员工应讲究个人卫生,遵守卫生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上班时不可带手饰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可留长指甲、长胡须和涂指甲油,不得在车间内抽烟,吃零食及随地吐痰;
4.经常清洗工作服,确保服装干净不受污染;
5.上班前应更换成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好工作帽,不可让头发外漏,做好洗手消毒的程序及个人卫生;上班时应保持安静,专心工作,小声进行工作交流,不可大声喧闹,注意个人卫生并及时处理;
6.员工有出现疾病的,应及时报告并作出停工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灌装工序决对禁止有病的员工存在,避免交叉感染;
7.员工除了在生产车间内的情况下,其余场所不得穿戴工作服,特别是洗手间;
8.坚守岗位,防止串岗,杜决交叉感染,特别要注意非工作需要不可到制造车间、半成品间和灌装间;
9.员工不能在产品或设备周围用手指挖嘴或鼻孔,不能擦鼻涕或对着产品或设备咳嗽,如产生以上现象,要求其重新消毒洗手,方能再次投入生产工作;注意克制任何其他能污染产品或设备的个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