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工厂能充分控制虫害提供导向。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活区和厂区的所有虫害控制行为。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制定与监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在每周的周考评报告中报告本周防虫结果,并建议改进措施;制订和更新虫害控制设施分布图。
3.2厂区虫害控制员负责检查全厂的灭鼠设施;厂内昆虫、鼠害活动踪迹以及根据情况进行局部喷药处理。
3.3协调员监督本政策中所提到的所有要求的执行情况;监督并指导虫害控制员的工作;监督检查所有虫害控制和杀虫剂使用记录。
3.4质检部检查来料和运输车辆的害虫痕迹,拒收任何可能被污染的原料。
3.5仓库负责仓库灭蚊灯、粘鼠板、鼠笼的检查维护工作。
3.6全体员工必须保证所有的门在不使用时保持关闭状态,当发现有任何虫害活动频繁迹象时,及时向品管部或管理人员反映。
4.程序内容
4.1工厂和环境
4.1.1厂房周围的地面应被很。
4.1.2 地面不残留污水,以防止害虫繁殖。
4.1.3 车间周围的石子防鼠带经常保持清洁,疏松,捕鼠笼每天检查,以确保工作正常。
4.1.4 垃圾每天清除,以避免害虫繁殖。垃圾桶必须保持干净并盖好。将所有废物和垃圾装入带盖的垃圾桶中。
4.1.5墙壁、门窗等建筑结构不能有裂缝、洞、开口及其他能够允许害虫繁殖或进入的区域。
4.1.6 门应密封并且要关上6mm或更大的缝隙出现时,必须修堵好。任何时候门都不能是敞开的。
4.1.7 窗户等应配有纱窗,出口、风扇应被密封好。所有的纱窗的状况是完好的。
4.1.8结构上连接的裂缝或开口应被封好,墙壁上的管道、管子或沟槽应被装上套桶或被封好。
4.1.9所有原、辅料和产品储存区域,墙壁及产品储存应有不小于30cm的距离,以便进行虫害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