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安全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yi、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实现公司的安全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管理流程、培训需求计划管理、培训实施管理、安全教育效果评价管理和其他事项管理的基本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管理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安全教育管理,负责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审批和费用管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计划的需求管理、安全教育的实施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委会及各单位每年1月份向企业负责人申报本部门/单位安全培训需求计划。
4.2安委会汇总审核下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3安委会做好公司管理人员及安全专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到期复审培训工作,建立管理人员及安全专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4各单位对下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a:新入厂的职工;
b:外来实习、学习人员;
c:调换工种及转岗人员;
d: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
e:违章人员;
f: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
4.5新入厂职工的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职工需接受公司级、厂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具体为:
4.5.1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1小时,教育内容为: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4.5.2厂级安全教育:时间>1小时,教育内容为: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